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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龙岩市原副市长陈盛仪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

日期:2015-05-17 15:05:24 来源:中纪委网站 热度:2527 ℃

龙岩市原副市长陈盛仪

据福建省纪委消息:日前,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,福建省纪委对龙岩市原副市长陈盛仪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。

经查,陈盛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贿赂;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;违反社会主义道德,与他人通奸。

陈盛仪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,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陈盛仪开除党籍处分;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;收缴其违纪所得;其涉嫌犯罪问题及其他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
陈盛仪简历

陈盛仪,男,汉族,1958年11月生,福建省永定县人,1976年11月参加工作,197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在职大学学历(1999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),工商管理硕士(香港公开大学商业管理学院),曾任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。

1976.11——1979.10,福建省龙岩军分区独立营二连战士、文书、班长

1979.10——1980.10,福建省龙岩军分区独立营营部书记

1980.11——1988.11,福建省龙岩市(县级)人武部干事、秘书、参谋

1988.11——1990.03,中共福建省龙岩市(县级)委办秘书科科长

1990.03——1991.07,中共福建省龙岩市(县级)委办副主任

1991.08——1994.03,中共福建省龙岩市(县级)委政改办主任(党建办主任)、龙岩市(县级)委办公室副主任

1994.04——1996.12,福建省龙岩市(县级)计划委员会主任、支部书记

1996.12——1998.10,福建省龙岩地委(1997.05地改市)组织部助理调研员、办公室主任、部务会成员

1998.10——2000.06,中共福建省长汀县委副书记、组织部长,兼任长汀县总工会主席,兼任县直机关党工委书记

2000.06——2002.01,中共福建省龙岩市委副秘书长、市委办公室副主任(2001.11当选为中共龙岩市纪委委员)

2002.01——2005.08,福建省龙岩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书记、主任(其中:2002.10当选为龙岩市二届人大代表、福建省十届人大代表)

2005.08——2006.04,福建省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、主任

2006.04——2011.06,中共福建省武平县委书记(其中:2006.07当选为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,2006.10当选为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、中共龙岩市委委员、市三届人大代表,2007年2月至2009年1月兼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)

2011.08——2012.01,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

2012.01——2015.03,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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